浙江船用錨鏈的長度的要求
1、我國規定每節船用錨鏈的長度要求如下:
A.25米
B.26米
C.27米
D.27.5米。
二、測量船用錨鏈長度的裝置。
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船用錨鏈長度測量裝置,包括縱梁、滾動支架、固定支架、一對活動卡鉗和設置在活動卡鉗上的激光測長儀,固定支架下端固定在臥式船用錨鏈拉力試驗機一端的固定梁上,滾動支架下端支撐在臥式船用錨鏈拉力試驗機另一端的移動梁上??v梁縱向垂直側設有縱梁直線導軌副?;顒涌ㄣQ包括卡鉗直線導軌副、活動卡鉗體、滑塊I和活動卡鉗直線導軌副的垂直固定連接,活動卡鉗直線導軌副的滑塊I與活動卡鉗體上端固定連接。本發明結構簡單,操作方便,大大降低了間接測量增加的測量誤差,保證了本發明縱向中心線與被測五組鏈環縱向中心線的一致性,提高了測量精度,并告訴我們船用錨鏈與錨連接的原理。
三、為什么左右兩側的船用錨鏈長度不同。
1.我們的船配備了25單元的船用錨鏈,左舷13節,右舷12節。誰能解釋為什么左右舷不同?
2.檢查裝備手冊,以滿足裝備數量。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奇數。不一定比左右多一節或反之亦然。
3.沒有特殊要求。根據設計要求。一般左11節,右13節。
4.多一個錨。
5.多一節船用錨鏈27.5米,規范要求,具體原因等高手。
6.這不是標準要求。有些節數相同,有些節數不同。具體根據設計階段的裝備數量計算。
7.沒有看到規范規定,右舷比左舷長也可以(根據裝配數圖選擇單數一長一短,雙數一樣長)。
8.當船用錨鏈數為奇數時,讓左側比右側多一段,就這樣規定了。
9.但是如果你安裝的右舷比左舷多一段,也沒關系,船級社也可以接受。
四、船用錨鏈長度試驗方法。
1.材料試驗。
2.材料試驗應按爐批進行,每批不超過5萬公斤,直徑相同。注:ccs規范為4萬公斤。
3.船用錨鏈圓鋼化學分析試樣按GB222規定進行,化學分析方法按GB223.1-223.10規定進行,其化學成分應符合表3要求。
4.M1級和M2級船用錨鏈圓鋼應從每批圓鋼中截取一個拉力樣品和一個彎曲樣品,而M3級船用錨鏈鋼應從每批圓鋼中截取一個圓鋼,沿圓鋼垂直截取一組(三)V型間隙沖擊樣品。